2024-08-07
关于《江西漂塘钨业有限公司员工食堂服务》补充修改通知
关于《江西漂塘钨业有限公司员工食堂服务》
补充修改通知
各投标人:
一、补充通知:
1、招标文件P46页,资格条件审查,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中未写明必须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,则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即可。
二、修改通知:
1、招标文件P36页, 7.2企业财务情况表:“请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”,修改为“(1)、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,财务报告为上一年度或截止到开标之日止在18个月内的财务报告,财务报告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,如公司为本年度成立,则出具上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,财务报告必须是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;
(2)、投标人是法人的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,可提供响应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银行资信证明;
(3)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,没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,可以出具银行资信证明;”。
江西漂塘钨业有限公司
2024年8月7日